犯罪陰謀深入探討
Table of Contents
- 犯罪陰謀的概念 🎯
- 犯罪陰謀在共同法中的要求 🕵️♀️
- 2.1 意圖達成犯罪目的
- 2.2 具備協議和意圖
- 2.3 一些管轄區要求確定行動
- 沒有需求行動的陰謀要件 🔍
- 模範刑法中的陰謀觀念 💡
- 4.1 單獨被告的陰謀罪
- 4.2 意圖促成或協助犯罪
- 4.3 各種行為形式的陰謀
- 陰謀罪的特殊問題探討 🔄
- 共謀者的刑事責任 🔒
- 結語 📜
犯罪陰謀的概念 🎯
犯罪陰謀指的是兩個或更多人達成協議,以非法方式達成非法目的或合法目的,具有意圖進入協議並意圖實現協議目標。在一些管轄區中,陰謀還需求存在某種明顯行動。陰謀的協議並不一定需要非常明確,一個點頭、眨眼或肯定的回答可能已足夠。達成協議並不一定要非常具體,只需有意圖達成協議並意圖完成犯罪即可。
犯罪陰謀在共同法中的要求 🕵️♀️
2.1 意圖達成犯罪目的
在共同法下,陰謀至少需要兩人達成協議,並且每個人都必須具備意圖達成協議以及意圖實行目標罪行。如果某些人只是模擬協議、是臥底警察、無法達成協議或是受保護的人類,那麼就不構成陰謀。然而,只要有第三人存在並符合這些情況之一,就會構成陰謀。
2.2 具備協議和意圖
陰謀需要協議和意圖。協議是兩人或多人就共同目標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非常明確。意圖則是指每個人都有意圖達成目標罪行。只要具備這兩個要件,就構成了完成的陰謀。
2.3 一些管轄區要求確定行動
在某些管轄區,陰謀還需要存在某種明顯的行動。這種行動可以是幾乎任何以推進陰謀為目的的行為,例如尋找另一名共謀者、獲取搶劫銀行的計劃或獲取一輛車。只要這種行為與陰謀有關,就可以視為明顯行動。
沒有需求行動的陰謀要件 🔍
3.1 主觀協議意圖
在陰謀中,主觀協議意圖是指每個共謀者對達成陰謀協議和實現犯罪目的的意圖。這種意圖必須存在,並且是共謀者之間達成協議和實現目標罪行的推動力。
3.2 無需求行動的情況
在某些情況下,陰謀不需要具備明確的行動要求。只要每個共謀者具備主觀協議意圖並意圖完成犯罪,就可以構成陰謀。例如,兩人計劃和協議燒毀一棟建築物,並在縱火時導致人員死亡。在這種情況下,無法以陰謀犯罪以及過失謀殺或重罪謀殺的形式進行指控,因為只具備這一種意圖即可。
模範刑法中的陰謀觀念 💡
4.1 單獨被告的陰謀罪
根據模範刑法的觀點,即使另一方無法進行陰謀、不想進行陰謀、沒有意圖促使或幫助陰謀,只要被告與其他人達成協議來共同犯罪,被告仍然會被判定有陰謀罪。
4.2 意圖促成或協助犯罪
模範刑法中的陰謀觀念是指,被告具有意圖促成或協助犯罪。這意味著被告必須有意圖導致違法結果,或導致違法行為發生,不管目標犯罪的結果是什麼,或者需要什麼樣的行為。
4.3 各種行為形式的陰謀
模範刑法規定了陰謀的各種行為形式。被告不僅可以達成共謀協議,還可以同意參與計劃、實行、嘗試或教唆犯罪行為。這意味著即使陰謀未完成,只要被告同意參與相關行為,就可以被指控為陰謀罪。
陰謀罪的特殊問題探討 🔄
5.1 Wharton規則
根據Wharton規則,如果犯罪行為需要兩人才能完成,那麼兩人共謀不會構成陰謀罪。例如,兩人合謀犯通奸,這個罪行需要兩人才能實施;進行決鬥也需要兩人。只有在第三人出現並同意成為共謀者,才能構成陰謀罪。然而,模範刑法不適用Wharton規則,即使犯罪行為需要兩人,仍然可以構成陰謀罪。
5.2 合併原則
在共同法下,陰謀罪不會與目標犯罪合併,可以對陰謀罪和目標犯罪分別定罪。例如,兩名共謀者計劃和協議謀殺教授,戴帽子的人前去執行了謀殺,兩人都可能被指控犯有謀殺罪和陰謀罪。而模範刑法則將陰謀罪與目標犯罪合併,可以對兩者都提出指控,但不能對該罪名一併定罪。在俄亥俄州,遵循這種罪名合併的原則。
共謀者的刑事責任 🔒
6.1 共謀罪的相關罪行
共謀者對於陰謀中進行的所有其他犯罪行為負有刑事責任,只要這些犯罪行為在陰謀中進行,並且屬於陰謀的自然和可預見後果。這一點可以從Pinkerton案例中看到,兩兄弟共謀違反稅法製造威士忌,即使其中一名兄弟在開始犯罪後被關押在監獄,無法實施目標犯罪,監禁中的兄弟仍然對陰謀中進行的犯罪行為負責,例如非法生產酒精。因此,假設有兩名共謀者計劃搶劫銀行,其中一人偷了一輛逃脫車,另一人進入銀行並射殺出納員,同時將另一名出納員帶到後面的房間並強姦,然後兩人一起逃離銀行並被捕,他們可以被指控犯有搶劫陰謀罪,並且兩人都對這起銀行搶劫、偷車和射殺出納員負有責任。因為這些都是陰謀自然且可預見的後果。然而,對於強姦行為,它並不屬於陰謀的自然且可預見的後果,因此其責任不會轉嫁給其他共謀者。
6.2 自願退出陰謀
在共同法下,一旦陰謀的所有要件都存在,就無法退出陰謀。即使共謀者試圖退出,他們仍然對所有共謀者負有責任。然而,基於自然且可預見的後果原則,退出可以限制進一步的刑事責任。如果共謀者執行一個積極的行動,通知所有共謀者,而且在他們能夠放棄計劃的時候進行通知,退出將限制對在陰謀中進行的行為的進一步刑事責任。儘管這樣可以限制刑事責任,但退出並不會使陰謀罪不成立。模範刑法則允許退出陰謀,並且將退出作為積極的辯護,這意味著被告必須提出並根據超過一致性的證據來證明退出。模範刑法要求退出者徹底且自願地放棄犯罪意圖,以達到限制刑事責任的目的。
結語 📜
本文對犯罪陰謀的概念、共同法和模範刑法中的要求、無需行動的陰謀要件、特殊問題和共謀者的刑事責任進行了詳細探討。犯罪陰謀是指兩個或更多人達成協議,以非法方式實現非法目的或合法目的。在共同法下,陰謀需要具備協議和意圖要素,並且可能需要某種明顯的行動。模範刑法則採取了不同的方法,允許單獨被告被指控犯有陰謀罪,並要求具備意圖促成或協助犯罪。此外,本文還討論了陰謀罪的特殊問題,例如Wharton規則和合併原則,以及共謀者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自願退出陰謀可以限制進一步的刑事責任,但不會阻止陰謀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