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特殊需求信託的五大陷阱|建立有效信託的關鍵
目錄
1. 專屬需求信託的陷阱
- 1.1 非完全自由分配語言。
- 1.2 信託資產只用於補充。
- 1.3 第三方特殊需求信託與醫療費用追回條款。
- 1.4 受障礙受益人不能擔任第二繼任受託人。
- 1.5 不要將特殊需求信託附加在可撤銷信託中。
2. 完全自由分配的特殊需求信託
3. 補充而不排除的特殊需求信託
4. 第三方信託中的醫療費用追回條款
5. 特殊需求受益人不能擔任後繼受託人的設計
6. 獨立的特殊需求信託和深思熟慮的撥款
7. 特殊需求計劃中的其他常見陷阱
8. 如何設立一個有效的特殊需求信託
9. 特殊需求信託的優缺點
10. 受益人的福利和常見問題的回答
🏆 透析特殊需求信託的五大陷阱
特殊需求信託是保護患有特殊需求的親人的有效方式。然而,許多人可能沒有意識到,部分特殊需求信託存在陷阱,可能使信託無效。在這篇文章中,我將介紹五大特殊需求信託的陷阱,並提供解決方案,以確保您的信託有效且符合您的期望。
1. 🚩 非完全自由分配語言
在特殊需求信託中,分配語言的撰寫方式至關重要。許多信託中使用的標準分配語言,如「供健康、教育、維護和支持之用」(HEMS),可能會使信託無效。這是因為這種語言將信託資產視為受益人的可計算資產,從而可能影響其獲取公共援助的資格。為了確保信託有效,您應該在特殊需求信託中使用「全權酌情」(full discretion)的撥款語言,將資產的使用權交給受託人完全酌情決定。
2. 🚩 信託資產只用於補充
特殊需求信託的目的是為受益人提供補充,而不是替代,已經從政府獲得的福利。這意味著您可以使用信託資金支付不接受政府醫療保險(如醫助)的醫生費用,但信託不應用於支付醫助的費用。確保您的特殊需求信託明確指出其目的是補充已經獲得的福利,而不是替代。
3. 🚩 第三方特殊需求信託與醫療費用追回條款
第三方特殊需求信託是由他人為受益人設立的信託,例如父母或祖父母。然而,某些特殊需求信託中可能存在醫療費用追回條款。這意味著醫療保險機構(如醫助)可以在受益人死亡後追回信託中支付的醫療費用。確保第三方特殊需求信託不包含此類條款,以避免醫療費用的追回。
4. 🚩 受障礙受益人不能擔任第二繼任受託人
為了讓特殊需求信託被視為非可計算資產,受益人不能擔任特殊需求信託的繼任受託人。這意味著信託應明確禁止受益人擔任受託人的角色。如果受益人有可能成為繼任受託人,政府可能認定信託無效,並取消其非可計算資產的地位。確保您的特殊需求信託中包含明確的語言,禁止受益人擔任受託人。
5. 🚩 不要將特殊需求信託附加在可撤銷信託中
許多家庭會選擇將特殊需求信託與可撤銷信託合併為一個文件,以節省成本和簡化規劃過程。然而,這樣的做法可能導致問題,因為只有在特定條件下,特殊需求信託才能受益,例如,當父母同時過世時。我建議創建一個獨立的特殊需求信託,以確保資金能夠立即被投入,並具有彈性。這樣,家庭成員或其他人就可以在需要時資助特殊需求信託。
🔍 提問:特殊需求信託中的其他常見問題
Q: 特殊需求信託是否影響受益人的其他福利資格?
A: 是的,根據具體的福利計劃和法律規定,特殊需求信託可能會影響受益人的其他福利資格。您應該在設立特殊需求信託時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該信託不會對受益人的其他福利資格造成負面影響。
Q: 我該如何確保我的特殊需求信託有效?
A: 要確保特殊需求信託有效,您應該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確保信託中的語言準確和符合當地法律要求。請不要為了節省成本而嘗試自行撰寫信託文件,以免造成未來的問題。
Q: 特殊需求信託有哪些優點和缺點?
A: 特殊需求信託的優點包括:保護受益人的福利,確保資金的適當使用,提供資金的補充等。缺點可能包括:設立和管理成本較高,需要專業的法律和財務建議。諮詢專業人士以獲得更詳細的評估是很重要的。
Q: 我能否更改特殊需求信託的內容?
A: 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更改特殊需求信託的內容,但這取決於當地法律和信託文件中的條款。如果您希望更改信託,請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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